一、什么是个人独资企业
独资企业是指个人出资经营、归个人所有和控制、由个人承担经营风险和享有全部经营收益的企业。主要盛行于零售业、手工业、农业、林业、渔业、服务业和家庭作坊等。下面衡水八戒财税就给大家说说衡水注册个人独资企业的相关事项。
二、条款内容
申请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由投资人或者其委托的代理人向个人独资企业所在地的登记机关提交设立申请书、投资人身份证明、生产经营场所使用证明等文件。委托代理人申请设立登记时,应当出具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合法证明。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办理条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独资企业法》1999年8月30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9年8月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号公布,自2000年1月1日起施行。第八条 设立个人独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
(二)有合法的企业名称;
(三)有投资人申报的出资;
(四)有固定的生产经营场所和必要的生产经营条件;
(五)有必要的从业人员。
四、申请材料
A、个人独资企业注册所需资料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复印件(在申请书中粘贴身份复印件即可)
3、企业住所使用证明
4、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提交批准文件复印件。
个人独资企业不得从事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业务;从事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应当在申请设立登记时提交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个人独资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身份证明。
3、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明或资格证明。
4、企业住所证明。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6、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
B、个人独资企业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明或资格证明。
3.变更投资人的,应提交转让协议书或法定继承文件,以及变更后投资人的身份。
4.变更企业住所的,应提交新的企业住所证明。
5.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7.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的人。
C、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
(一)投资人决定解散;
(二)投资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
(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个人独资企业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第二十六条规定解散的,应当由投资人或者清算人于清算结束之日起15日内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个人独资企业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或者清算人签署的清算报告。
3.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
4.在异地设有分支机构的个人独资企业,应当提交分支机构所在地企业登记机关核发的分支机构注销登记决定书。
5.清算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提交人民法院指定其为清算人的证明。
6.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7.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
D、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设立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或资格证明。
3.经营场所使用证明。
4.投资人委派分支机构负责人的委托书。
5.分支机构负责人的身份。
6.个人独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7.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报经有关部门审批的业务的有关批准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设立登记申请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明或资格证明。
3.变更经营场所的,提交新的经营场所证明。
4.变更负责人的,个人独资企业提交新负责人的身份明。
5.分支机构经营范围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还应当提交批准文件。
6.申请变更的登记事项涉及到营业执照内容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正、副本。
7.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变更登记申请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注销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投资人签署的《个人独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登记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或资格证明。
3.营业执照正、副本。
4.税务机关出具的清税证明。
5.规定提交的其他文件。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注销登记申请的人。
个人独资企业备案提交材料规范
1.《个人独资企业登记(备案)申请书》。
2.投资人委托代理人的,应提交投资人的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或资格证明。
3.分支机构登记机关加盖印章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复印件、变更登记通知书或者注销登记通知书。
注:
1.依照《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设立的个人独资企业适用本规范。
2.申请人是指向登记机关提出备案申请的人。
以上就是关于衡水个人独资企业注册、变更、注销、分支机构相关手续的介绍,如果您在办理个人独资企业的时候,有任何问题,可以直接联系专业的办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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