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商标答辩?
商标答辩是商标被他人提出商标异议、无效宣告或撤三时,进行确权或维权的法律救济途径。商标答辩包括异议答辩、无效宣告答辩和撤三答辩。
商标答辩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商标局在收到宣告注册商标无效、商标异议或撤三申请后,应当书面通知有关当事人,并限期提出答辩。
二、商标答辩的使用场景
在实际操作中,以下场景适合进行商标答辩:
异议答辩:商标注册过程中,在商标局发出初步审定公告后被他人异议。商标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为异议期,在异议期内被他人提起异议,商标申请人需要在答辩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反驳对方观点,获得商标权。
无效宣告答辩:商标注册成功后,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商标权利人可以通过积极组织材料,进行答辩,对无效宣告事由进行反驳,维护自身商标权。
撤三答辩:商标注册满三年后,被他人提起撤销连续三年不使用注册商标申请。商标权利人需在答辩期限内提供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否则该商标可能被撤销注册。
商标答辩的审查周期:异议答辩的审查周期是9~12个月。无效宣告答辩的审查周期是一年到一年半。撤三答辩的审查周期是9~12个月。
一)异议答辩
1、什么是异议答辩?
商标初审公告后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可以对该商标提起异议,商标申请人需要在答辩期限内对异议理由以书面形式进行辩驳。商标异议答辩是指被异议人在法定期限内书面反驳异议理由的法律行为。
异议答辩是商标注册成功的最后一关,积极准备证据材料进行答辩可以显著增加答辩成功几率。若不进行答辩,将被视为放弃答辩权利,异议程序照常进行,商标申请人可能承受不利结果。
商标异议的审查周期是9~12个月。
当申请注册的商标通过初审进入初审公告后的三个月异议期时,一旦他人提出异议,商标异议程序将启动。申请注册的商标已成为异议商标。即使已发布注册公告,注册公告也无效(注:为按时出版商标公告,《商标注册公告》往往在异议期满前几天安排印刷版本。当他人的商标异议在异议期限截止日期前几天甚至最后一天提出时,再加上邮寄所需的途中时间,将出现异议和注册公告)。申请人能否取得该商标的专用权取决于商标局对该商标的异议裁定。
受理商标异议申请后,商标局将及时将异议人的商标异议申请、异议理由和证据材料复印件送交被异议人,限制被异议人自收到商标异议复印件之日起30日内答辩。被异议人在限定期限内未作出书面答辩的,视为放弃答辩权,异议程序照常进行。
2、商标异议谁来答辩?
必须是被异议人或者被异议人合法委托的代理人。商标异议答辩委托代理的,应当附《商标代理委托书》。商标局将根据当事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异议裁定,并作出异议裁定通知双方。
3、商标异议答辩需要多久时间?
《商标法》规定,被异议人必须自收到商标异议之日起30日内向商标局提交答辩材料。根据《商标法实施条例》第十条的规定,当事人直接提交答辩及相关证据材料的,以提交日为准;邮寄的,以邮戳日为准。邮戳日不清楚或者没有邮戳的,以商标局实际收到日为准。但是,当事人能够提供实际邮戳日证据的除外。
4、商标异议答辩的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三十三条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提出异议的,商标局应当听取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陈述的事实和理由,经调查核实后作出裁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作出裁定,并书面通知异议人和被异议人。
5、异议答辩所需资料
1)提出异议:填好《商标异议书》,注明被异议商标的名字、商品类别、基本核准号、基本核准公示期号、提出异议的原因。如觉得被异议的商标与本异议人已申请注册的应用在同样或相近产品的商标同样或类似的,还应填好异议人申请注册商标的商品类别、商标名字、许可证号等。
2)通告答辩:商标局接到异议书及相关直接证据后,将异议书团本寄达被异议人,被异议人应在接到异议书生效日三十天内做出书面形式答辩。被异议人在期限内未做出答辩的视作放弃,不危害异议程序流程开展。
3)补正(非必经之路步骤):商标局在接到异议申请办理后,假如发觉异议申请报告件中存在的问题必须补正的,将向异议人或商标代理公司投寄补正通告,期限补正。
4)作出判决:商标局理应征求异议人和被异议人阐述客观事实和原因,经核查后,作出判决。
6、商标异议答辩的直接证据原材料清单
1)商标设计构思以及原创性、应用状况(名气)
2)企业介绍
3)公司所得到的各类殊荣或在制造行业内的排行状况
4)公司近期三年的合同书和单据
5)公司对外开放宣传策划的新闻媒体或照片广告宣传(实际到协作新闻媒体、并出示合作协议书及单据)
6)公司产品的外型彩图
7)开始应用此商标的证明文件
8)别的可证实公司产品名气的直接证据原材料
二)撤三答辩
什么是撤三答辩?
商标注册满三年后,任何人可以以该商标连续三年未使用为由提出撤销该商标,商标权利人需在答辩期限内提供该商标的使用证据或说明不使用的正当理由,否则该商标可能被撤销注册。
被他人提起撤三申请后,商标权利人负有举证义务,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注册商标专用权自公告之日起终止。
商标撤三的审查周期是9~12个月。
三)无效答辩
1、什么是无效宣告答辩?
已经注册的商标,或者是以欺骗手段或者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的商标,可能会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宣告无效的注册商标,由商标局予以公告,该注册商标专用权视为自始即不存在。
被他人提起无效宣告申请后,商标权利人需要在答辩期限内积极组织证据材料,对无效理由进行辩驳,维护自身的商标权益。
商标无效宣告的审查周期是一年到一年半。
2、答辩通常需要准备什么材料?
答辩通知书及信封原件。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个人: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复印件。
代理委托书。
答辩相关证据。
3、答辩通常需要什么证据?
展现品牌构思或商标由来的材料。
证明商标使用情况的材料:如销售材料、参展资料、广告资料等。
证明该商标知名度和美誉度的材料。
证明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禁止注册情形的材料。
以上就是关于三种情形的商标答辩相关介绍,答辩是对商标权利的申诉,因此一旦受到异议、无效、撤三通知,尽量选择一家专业的机构进行答辩,不然商标评审员根据现有的文件,很可能做出对您不利的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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